围绕本届旅洽会的办会方向,突出展、洽二个重点,主要办好以下活动:
1、招商项目及旅游生产力要素推介性展示
展馆拟分五个主题区,展示内容围绕旅游投资涉及的主要要素,分别为:
(1)序厅(投资洽谈及发布区)
––由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局、宁波市局设计布展并组织实施,以大型投资集团形象展示及集中洽谈的区域为主。
(2)招商项目馆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地(市)为单位的项目展区(包括周边部分国家招商项目和区域合作项目),侧重展示招商项目及精品、名品(浙江省及宁波市负责)。
(3)智慧馆
––旅游规划策划单位、大专院校旅游研究机构、旅游咨询研究机构、酒店和景区专业管理机构、高层次旅游规划开发管理人才等展区(国家旅游局规财司规划处、宁波市旅游局负责)。
(4)新业态馆
––专项航空旅游、海洋旅游、度假、温泉、滑雪、高尔夫、自驾车、旅游地产、休闲业态等等旅游新业态展区(宁波市旅游局、中国旅游协会负责)。
(5)旅游装备(商品)馆
––旅游活动房屋、帐篷、厕所等设施,旅游直升机、车、船等装备、具有特色的旅游新商品和高科技应用新产品等(宁波市旅游局、中国旅游协会负责)。
以上所列展示内容,请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2006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06〕47号)文件中的“项目方布展标准”来设计,全力突出招商洽谈功能。
2、专项活动
(1)中国国际旅游投资峰会(国家旅游局规财司负责)。
(2)主办方与国内旅游投资商代表、境外旅游投资商代表对话会(宁波市旅游局负责)。
(3)专场晚会(宁波市旅游局负责)。
3、专场推介洽谈
(1)政府旅游部门、项目单位均可以向组委会联系安排专场推介。
(2)在不同时间和地点,按专业分类组织几场专场投资对洽会,邀请国内外投资商(团)参加洽谈。
4、会议相关活动和信息发布
(1)新闻发布会和领队会。
(2)开幕招待会。
(3)开展仪式。
(4)旅洽会成果发布。
(5)展会结束后与会代表凭旅洽会票证考察浙江省内和宁波两条旅游专线。
(6)宁波本着“彰显主题、业内互动、当地特色”的原则,组织旅游景区的各项旅游专题活动。